海泰科(3010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应遵守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对象与内容 - 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7][8]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避免以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8] 活动记录与说明会 - 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9][10]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等说明会[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4] 调研与交流要求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17] - 与调研方直接沟通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9]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交流,谨慎客观发布信息[19][21] 工作负责与职责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为专职部门[21][24]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21] 人员要求与培训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23]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3] 档案制度与生效 - 活动建立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发布[29]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6]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