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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3010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海泰科海泰科(SZ:301022)2025-07-11 08:15

董事任职与离职 - 任期届满未连任职务自然终止,未及时改选原董事仍履职[4] - 任期届满前辞任,提交报告,60日内公司完成补选[5] - 离职应交接工作,办妥移交手续[10] 职务解除 - 特定情形自然人不能任职,任职中出现将被解职[6][7] - 违规损害公司利益,董事经股东会、高管经董事会决议解聘[7][8] 义务与股份转让 - 忠实、勤勉义务1年有效,保密至信息公开[12]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订[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