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光医疗(43030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辰光医疗辰光医疗(BJ:430300)2025-07-10 10:3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2] 重大错误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中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为重大错误[10] - 其他年报披露中涉及金额占比10%以上重大合同等交易为重大错误[10] - 其他年报披露中涉及金额占比10%以上担保等为重大错误[10] - 其他年报披露中涉及金额占比10%重大诉讼等为重大错误[10] 责任人员与分工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7] - 财务部在财务负责人领导下编制年报财务报表[8]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14] - 出现差错董事会秘书查实原因追究责任[13]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15] 流程与执行 - 董事会是责任认定机构,收集资料核查判断拟定处罚书[15] - 公司按要求披露年报信息更正等内容[15] - 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5] - 季度、中期报告参照本制度执行[17]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