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600236)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常规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提前5日,紧急可随时通知[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考评流程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先述职和自我评价,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1] 其他事项 - 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5]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