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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际油气(600759) -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洲际油气洲际油气(SH:600759)2025-07-09 1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49,009,280元[6] - 公司于1984年8月首次发行股票,1996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149,009,28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金额1元[16] 股东信息 - 海南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646.4万股,占总股本22.28%[16] - 海南亚太工贸有限公司持有1584万股,占总股本7.6%[16] - 亚太奔德有限公司持有1267.2万股,占总股本6.07%[16] - 海南正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267.2万股,占总股本6.07%[16] - 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持有633.6万股,占总股本3.04%[16] - 海南富岛资产管理公司持有633.6万股,占总股本3.04%[16] 财务与交易规则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3]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4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交易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3] 担保与决议规则 - 公司6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4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45] 会议规则 - 股东会年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7]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35] 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为七名,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9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有相关规定[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6]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4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4] - 满足条件时公司应现金分配利润,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0]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0]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公示系统公告[17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