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召集与提案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8]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时间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两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6] - 单一股东权益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董采用累积投票制[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五年[1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20]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0]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1] 执行与报告 - 经理层实施股东会责成事项,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实施相关审计事项[23] - 经理向董事会报告执行结果,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审计委员会直接向股东会报告[23] - 董事长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必要时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23] 信息披露 - 股东会召开后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容董事长审查,董事会秘书实施[23] - 未公开重要内容在决议公告中披露[23] - 公司披露信息由董事长负责或授权,董事会秘书为新闻发言人[23] 规则修订 - 规则遇法律修订抵触,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修订[25] - 规则修改或废止由股东会决定,解释权属董事会[25]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25]
洲际油气(600759) -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