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21年3月16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50万股,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59.772万元[7] - 公司发起人出资时间为2011年12月27日,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6][17] - 涂从欢、张晓光、何畏分别认购股份22954440股、16795200股、6009000股,占比38.2574%、27.9920%、10.0150%[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659.772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659.772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包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对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提起诉讼[35]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维权[3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4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4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0] - 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6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6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股东会上对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7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9]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0]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7]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08] - 公司设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各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7][148]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52]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3]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现金方式优先[166] - 公司上一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下可进行利润分配[167][168]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总资产30%,属重大投资计划[169] 利润分配 - 公司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应每年度进行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170] - 公司每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1] - 成熟期无重大投资或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投资或支出,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投资或支出,最低20%[171][172] - 现金分配超当年可分配利润10%以上部分,可采取股票分红[173]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6]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未来分红回报规划[180]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8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8][189]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8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6] - 公司合并不经股东会决议的需经董事会决议[197] - 公司合并应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7][198] - 公司分立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股东会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00] - 公司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可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作出决议30日内公告[200]
正弦电气(688395)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