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 7月修订)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334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6934.2000万元,营业期限50年[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4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1.00元[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6934.2000万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4]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提议后,需在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8][60][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0]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55]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155]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9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69]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