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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菲菱科思菲菱科思(SZ:301191)2025-07-08 09: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方[4] 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7]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包括法规规定价格、市场价格、成本加成定价和双方协议定价[9]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过半数通过[13]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项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占净资产低于0.5%的交易有审批权限[13]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按规定审议披露[14][17] - 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提交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协议金额重新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按预计金额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重新审议披露[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5]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办法规定[20] 特殊关联交易要求 - 需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除特定情形外应聘请中介评估审计,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21]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二十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