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管不得转让股份[5]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6]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6] - 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6]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4]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4]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5] 权益股份增持规定 - 权益股份达30%-50%,1年后每12个月增持不超2%[19] 增持计划披露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9] - 实施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9] - 发布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股份[22]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7][8] - 违规所得收益归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应赔偿[24] - 触犯法规交由相关司法机关或监管部门处理[24]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