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且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任期与报告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审情况[9] 事项审议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11]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通过[16]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6] 细则修订 - 工作细则修订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