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1次应在上1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17]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7]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关联议题讨论时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即可,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总数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18]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报董事会批准[11] 考评流程 - 工作人员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资料[13] - 先由董事和高管述职和自我评价,再绩效评价,最后提出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