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与管理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受董事会领导监督,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6] - 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条件,履行职责需保持诚信正直等[9][11] - 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人员[31] 工作汇报与计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8]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8]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审计工作内容与要求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7] - 审计涵盖销货与收款等业务环节[18] - 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19] 审计流程与报告 - 实施审计前需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做好准备工作[26] - 审计报告应客观、完整、清晰,包含相关内容及遵循准则声明[28] 监督与整改 - 跟踪审计问题落实情况并督促整改[29] - 审计委员会督导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并提交报告[3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