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股份(83459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4日董事会通过制订《离职管理制度》,需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3]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在任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董事补选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5个工作日内应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书[12] 审计追责 - 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有异议可申请复核[12][16] 解任规定 - 任期届满未连任自动离职,股东会可决议解任,无理由解任可要求赔偿[10] 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人员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管[8] 选举规定 - 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由职代会决定,依章程办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