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603165)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债券发行与转换 - 2023年8月18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6万张,发行总额57600万元[3] - 可转债期限6年,各年债券利率不同[3] - 2025年1 - 6月“荣23转债”累计转换为公司股票9986股[3] 股本与注册资本 - 拟将总股本由272612842股变更为272622828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4] - 已发行股份数为272622828股,均为普通股[10] 公司章程修订 - 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5] - 《公司章程》多处表述修改,新增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6][7] 股份发行与收购 - 董事会可决定3年内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应公开集中交易[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2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2] 董事会与独立董事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38]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7] 利润分配 - 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4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48] 内部审计与清算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5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