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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高凌信息高凌信息(SH:688175)2025-07-04 10:46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预约披露时间,变更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1][14]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12] - 定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由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确保按时披露,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3][14][15][1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8] - 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之一的、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值,可进行业绩预告[30]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1][32][39]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按规定履行首次披露义务后,需持续披露重大事件进展情况[23][24] - 公司临时报告不符合要求,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承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25]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申请、审查、发布流程,重大信息由知悉人员通报董事会秘书,秘书呈报董事长,董事长督促披露[34][35] - 定期报告由董事等确定披露时间和编制计划,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相关人员签署确认意见,董事长签发并加盖公章,最后由秘书或代表组织披露[39][40]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证法事务部或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公司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41][42]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证法事务部[41] - 董事会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后,公司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报注册地证券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47]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董事会应采取更正措施,对责任人内部处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47] - 审计委员会检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重大缺陷督促董事会改正,不予更正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5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管理董事和高管股份数据信息,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1][52][68][69][81]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报告信息[53][54][5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及时提供信息配合披露[56][57] - 公司董事等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和回避制度[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流转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人,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立即披露[61][62][63][64] - 公司明确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收到监管部门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董事和高管[66][67] - 公司董事等买卖股份应履行事前报告、事后申报程序[68]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68][69] - 公司董事长等对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处分责任人[70][7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并执行,修订时亦同[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