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人[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人[11] -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关联人[12] 关联交易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须经有表决权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18][19] - 拟披露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人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5] 交易文件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26]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审计报告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评估报告使用日不超1年[26] 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9]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27] - 公司向前款规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9]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不得以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