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券期货相关处罚或交易所谴责批评[8]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被提议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不得参选[8] - 持股或亲属关系符合条件者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2]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相关人员[12]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6] - 辞职致比例或专业人员欠缺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20] - 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包含五项内容并签字报告[2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4] 公司与独立董事协作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应组织独立董事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1] - 决策事项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独立董事可联名要求延期[31] - 公司及独立董事应保存资料至少十年[32] 独立董事权益保障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报告[32]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32]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2] - 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其他 - 任期结束后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仍有效[3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7] - 制度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6]
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