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离职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3] 离职管理原则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等四项原则[4] 离职特殊规定 - 董事非任期届满离职需专项说明原因并报审计委员会备案[6] - 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8] 职务解除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1] 义务与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然有效[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4]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