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2]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18]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9]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0] 董事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达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董事相关规定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1]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书面报告并回避表决[32] 会议文件与记录 - 董事会文件应于会议召开前送达董事[22]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3] - 董事会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董事应签字[34]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等内容[35] 委员会设置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2] 独立董事待遇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1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17] 董事会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25] - 提供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等事项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况,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5] 业务合同审批 - 单笔业务合同金额不同区间由不同层级审议批准[29] 对外捐赠审批 - 公司年度对外捐赠预算须经董事会批准,额度超2000万元或占比达10%以上需股东会批准[30] - 单笔或总额不同区间的年度预算外捐赠由不同层级批准后实施[30] 其他规定 - 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超过”“过”不包括本数[37] - 规则重新修订由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提修改意见稿,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7]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7]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五矿发展(600058) -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