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鑫(300899)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2] 人员构成与产生 - 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时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不受限[8] - 至少两名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表决与专业支持 - 表决方式多样,可现场、通讯或结合召开[8]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9] 实施细则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