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30109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董事义务 -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对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其他忠实义务3年内有效[5]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需审议[9]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成交金额达标准需董事会审议[11]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15] - 一名董事代出席不得超两名董事,关联交易时不得相互委托[16] - 董事会表决方式由主持人定,分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21] 决议规则 - 董事回避时,董事会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无关联董事通过[23] - 董事会提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25]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