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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唐源电气唐源电气(SZ:300789)2025-07-01 12:32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7] - 原则上不得设置选聘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0] 监督管理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及自身监督报告[7] - 对连续两年变更事务所等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0]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核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17]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17] 聘用期限与更换 - 与受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制度涉及公司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6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