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30078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重大事项界定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30%属重大风险事项[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8][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8] - 重大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2类[4][5] - 重大关联交易包括重大交易及购买原材料等7类[5] - 重大风险事项涵盖发生重大亏损、重大债务等18类[7][8]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等17类[8][9] - 其他重大事件包括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14类[9] 报告制度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后书面提交相关资料并持续报告[12][13]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4] 人员管理 - 董事会秘书应组织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员参加公司治理培训[14] - 发生应上报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4]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6]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6] - 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