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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6月)
唐源电气唐源电气(SZ:300789)2025-07-01 12:3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董事选举适用细则[2] 董事选举要求 - 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符合法规和规章,提名人需征得被提名人书面同意[4] - 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投票权分别乘对应应选人数[8] 投票限制与当选条件 - 累积投票额不能交叉使用,选票只能投给候选人[8] - 所投选票数不得超总票数,超则无效[10]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10] 选举后续安排 - 当选人数不足且未达章程规定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0] - 二轮选举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0]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多者当选[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