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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欣旺达欣旺达(SZ:300207)2025-07-01 12:1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8] 股东会通知时间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十日内反馈[6][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五日内发出通知[6][7]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二十一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十五日前通知[11]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2]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其他规定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除董监高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 表决代理委托书需在会议召开或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20] 会议主持相关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召集的股东会[21]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监事会召集的股东会[21] - 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22] 报告相关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2] - 董事会、监事会应将决议执行情况向下次股东会报告[37]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5] 关联交易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关联事项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提名相关 - 董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27] - 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7] 选举相关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表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乘积[28] - 当选董事或监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29]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表决票数分别按对应应选人数计算[29] 提案表决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不得同时投同意票[30]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特殊情况可调整[3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0][32]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4] - 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34] - 召集人应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35] - 出席或列席会议相关人员需在会议记录上签名[35]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5] 决议执行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相关事项由总经理组织实施,监事会负责事项由其组织实施[37]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37] - 本规则实施后,公司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