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0028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1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8]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以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3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9]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提案,无法实施可调整[48] - 非日常业务经营交易按不同标准分别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决定[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