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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达股份(002865)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钧达股份钧达股份(SZ:002865)2025-06-30 12:32

上市与股份 - 公司2017年4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 - 公司2025年5月8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258.4052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92584052股,其中A股普通股229151752股、H股普通股63432300股[14] 股东与股份交易限制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特殊情况可调整[6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77]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9] -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股东会审议[7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0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