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00286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等[8] - 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0] - 提出的薪酬计划不得损害股东利益,董事会有权否决[11]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开临时会[14] - 通知及材料会前三天送达,全体同意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方可举行[1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职权范围在香港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公开[10] - 主席或另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年度股东会[10]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失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