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00286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4] -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职责[8]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聘任 - 解聘应具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11]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1]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并公告[14] - 会前置备资料供股东查阅[15] - 协助召集、召开股东会,异常说明并公告[15] 其他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遵循真实等原则[16] - 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18] - 制度修改及解释权属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