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或以上单数董事组成,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5] - 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9] - 对外部审计机构表现进行年度审核并提相关建议[10] - 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并督促提交审计报告[10] - 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制订政策并执行[10] - 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等并审阅相关程序和控制[11] - 就需采取行动或改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建议[10] 会议安排 - 委员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召开两次无执行董事出席的会议[12]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至少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3]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及材料应于会前三天送达全体委员,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2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3]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会议可采用现场、电话、视像等方式召开[24] 其他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 - 在财政年度结束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审计工作时间安排[19] - 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19] -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19] - 召开会议审阅财务报告,提出续聘或改聘建议并总结年审工作[19] - 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回应股东提问[20] - 公开职权范围,解释角色及董事会授予权力[11] - 建立程序处理公司会计、内控或审计相关投诉[14]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5]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5]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原细则自动失效[27]
钧达股份(002865)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