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0028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1]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2]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3]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四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3]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5]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遵循四条原则[6]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其他方式[7]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8] - 未做表决或多选视为缺席[8] - 提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部分事项有额外要求[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并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0] - 部分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11]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