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视为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公司总裁对低于30万元的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法人交易有决策权限[15] - 董事会对30万元以上的关联自然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法人交易有决策权限[17] - 股东会对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担保)有决策权限[17]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7] 关联人信息告知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相关人员应告知关联人情况[7] 关联交易范围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9][10][11]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依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法或协议定价[13]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披露规定[18] 财务资助与委托理财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应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18]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0]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0]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普通决议由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公司拟进行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应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并披露[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 公司可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提交审议,实际超预计需重新提交[30] 信息披露 - 公司上市后应如实披露关联人、关联交易等信息,并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32] - 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定价政策、交易协议内容、交易目的及影响等[33]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以下”“以内”含本数,“超过”“高于”“低于”不含本数[35]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5] - 制度若引用法律法规等规定发生变化,修订前可依届时有效规定执行[35]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3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 - 时间为2025年6月[38]
高新兴(300098)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