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五至十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2] 交易披露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并经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审议[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审议[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披露[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审议披露[5]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有多项原则限制[16]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多种方式召开[17] - 出席会议的董事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18]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0] - 特殊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会议即可举行[21]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才能形成决议,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22]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5]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6]
高新兴(300098)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