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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300098)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修订)
高新兴高新兴(SZ:300098)2025-06-30 11:4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1] 人员相关报告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5] - 控股股东拟变更或被法院裁定禁止转让股份时需及时报告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14]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4]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其子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之一后需及时预报重大信息[17] - 各部门及其子公司按六种情况报告重大信息进展[17]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后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8]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汇报董事会[18]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五方面内容[19]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0]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报送资料[20]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承担责任[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