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300098)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选聘标准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选聘应细化评价标准,对有效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分[7] - 采用能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8] - 公司和事务所可根据多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8]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流程要求 - 选聘文件发布后确定合理响应时间[7]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 - 更换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调查拟聘事务所执业质量并合理评价[14]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明确发表独立意见[14]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14]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2]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监督处理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6]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6] - 股东会决议可解聘违规事务所,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6]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6] - 存在特定严重行为的事务所,公司不再选聘[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