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300098)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等条件[7] 重大投资与支出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总资产30%为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8] 现金分红比例 - 满足条件时,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 规划与预案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修改[12]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提交股东会,需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4][16] 其他规定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16]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满足条件、论证、履行程序,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6] - 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