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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立旺(688678)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福立旺福立旺(SH:688678)2025-06-30 11:31

关联交易规则 - 关联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体[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满足特定条件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交易金额满足条件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股东会审议[8] 报告时效与担保 - 经审计财务报告使用距截止日不超6个月[13] - 评估报告使用距基准日不超1年[13] - 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3] 其他规则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需每3年重审披露[14] - 须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14] - 相关交易按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标准[15] - 9种交易可免关联交易审议披露[1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以上”含本数,“低于”“过”不含本数[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9]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 - 制度所属公司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1] - 制度时间为2025年6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