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002728)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一药业特一药业(SZ:002728)2025-06-30 10:45

注册资本与股份 -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776652元,股份增加1776652股[2]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由510788782元变更为512565434元,股份总数由510788782股变更为512565434股[2]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条款由510788782元改为512565434元,已发行股份数条款由510788782股改为512565434股[4][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拟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股东与董事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7]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10]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报告规定删除[1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16]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临时股东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股东会相关程序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需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7][18][1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7][18][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股东大会投票与登记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 [46][4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 [47][4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40% [49][5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 [49][50]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4]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56] - 公告日期为2025年7月1日[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