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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万泽股份万泽股份(SZ:000534)2025-06-27 12:04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6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1.19%[6][32] - 首次授予572.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14%;预留27.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6%[6][33]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累计1,064.48万股,占股本总额2.11%[34]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17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特定股东相关人员[7] - 董事长获授8.00万股,占授予总数1.33%,占股本总额0.02%[33] - 副总经理等获授10.00万股,占授予总数1.67%,占股本总额0.02%[33] - 核心骨干员工获授554.25万股,占授予总数92.38%,占股本总额1.10%[33] 授予价格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35元/股[7][4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14.42元的50%(即每股7.21元)和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14.69元的50%(即每股7.345元)中的较高者[46]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同首次授予[47] 有效期与程序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30][36]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激励对象授予等相关程序,否则未授予股票失效[9][37][101] 业绩考核 - 激励计划考核期限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55] -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8.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0% [56] -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9.71%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9.00% [56] -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5.14%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9.70% [57] - 若预留部分2025年授予,业绩考核目标和首次授予相同;若2026年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9.71%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9.0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5.14%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9.70% [57] 费用摊销 - 假设2025年8月首次授予,572.25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4048.67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1096.51万元、1956.86万元、759.13万元、236.17万元[79]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1+n)[62]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P1×(1+n)÷(P1+P2×n)[63]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n[65]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1+n)[67]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P1+P2×n)÷[P1×(1+n)][68]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n[69]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 - V且P>1[70][71]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3]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44]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达标和不达标,达标系数为1,不达标系数为0[60] -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61]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98]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98]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9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后变更计划,不得包括导致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104]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应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并及时披露决议公告[105]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收益应及时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113]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116]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激励计划按规定继续执行[116] - 激励对象正常职务变更,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120] -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等情况,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120] - 激励对象退休、丧失劳动能力、身故,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121][122] - 激励对象违法违纪等情况,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122][123]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按计划和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公司住所所在地法院诉讼[125] - 本计划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按国家规定执行或调整[128] - 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2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