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83342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维设计华维设计(BJ:833427)2025-06-27 12:0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8]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等[13]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执行职务行为[14]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行为[15]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包括制定政策、提议启动选聘等[17]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7]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19] 审计相关规定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2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年度结束提交工作报告[27]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2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3] -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30] - 每年至少与内部审计部门开一次会[30] - 会议应于召开3日前发出通知,快捷方式通知2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31]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38]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38] - 现场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通讯会议为签字方式[41][42] - 会议应按规定制作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议记录,成员需签名[44]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等内容[45] - 还应根据表决结果制作单独的会议决议[47]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6] 其他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 - 审计委员会可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向法院诉讼[25]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5]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