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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瀚蓝环境瀚蓝环境(SH:600323)2025-06-27 11:17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在2个交易日内将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告知公司[11][13] - 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更新关联人信息[11][13] 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等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拟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会议批准[21] 交易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金额[17] 特殊规定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上市公司出资达标准且全现金出资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未来有条件确定金额的交易,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23] 披露要求 - 公司关联人单方面对公司控制或参股企业增资或减资等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7] 交易预计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按同一控制下关联人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28] 资产交易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无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31]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完成前解决[31]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情形除外[32]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33] 委托理财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若难对每次投资交易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可对投资范围等预计[33][34]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34] 协议与定价 -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36]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不同参照原则[36] - 公司关联交易无法按原则定价需披露确定原则和方法并说明公允性[37] 豁免与暂缓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9] - 公司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按相关制度履行暂缓与豁免披露程序[4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