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首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6] - 非首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两个工作日公布[6] - 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6]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0]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0] - 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0] -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规定披露截止时间前披露未按期披露说明文件[10] -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 已披露重大事项有进展或变化,2个工作日内披露情况及影响[14]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及接任人员[14] - 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15] -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1个工作日内披露[16]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拟变更用途[16] - 更正经审计财务报告,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财务信息[14] 需及时披露事项 - 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12]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12]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12] - 1/3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同等职责人员变动[11] 其他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4]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24] - 变更制度,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变更内容,无法按时披露则在截止时间前披露[14]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