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03年10月2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232,600万股,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2020年9月30日发行69,100,000份GDR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上市交易[7] - 稳定价格操作人行使超额配售权,公司额外发行5,085,923份GDR于2020年10月19日交付投资者并上市交易[8] - 本次发行GDR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为741,859,230股A股股票[8]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24,468,217,716元[9]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17]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55.3亿股,每股面值1元[18] -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持股49.4935亿股,占比89.5%[18]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均持股1.659亿股,占比3.0%[18] - 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553亿股,占比1.0%[18] -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持股0.2765亿股,占比0.5%[18]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股份总数为244.68217716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9] - 公司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8] 股东权益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43][4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58]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61][63]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五日内发出通知[61][62][6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9]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7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7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7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4]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所得选票代表表决票数至少达与会股东代表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者当选[9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等总计应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03]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7]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07]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的期限为六个月[108] - 董事会由十三至十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公司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11] - 董事会决议部分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8]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119]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119]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至5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4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3]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4] -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4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召集人一致[149]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三至七名公司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148] 其他 - 公司党委由五至九人组成,最多不超过十一人,设党委书记一名,每届任期五年[150][151]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54][155] - 高级管理人员聘期不超过聘任其的董事会任期,连聘可连任[156]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多项事务,由董事会聘任[160][161]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六个月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72] - 2016 - 2020年每年度利润分配每股现金分红不低于0.65元[174] - 2021 - 2025年每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70%[174]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为当年实现盈利[173]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4] - 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8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8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三十日通知[18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3] - 公司合并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4][19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198] -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无优先认购权[200] - 公司合并等登记事项变更应依法办理登记[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