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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科技(603256) -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宏和科技宏和科技(SH:603256)2025-06-27 0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878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7,972.75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87,972.75万股,均为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6][15] 股权结构 - 设立时远益国际有限公司认购62506.8073万股,股权比例83.34%[15] - 设立时上海嘉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认购1196.2312万股,股权比例1.59%[15] - 设立时上海澄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认购1073.0194万股,股权比例1.43%[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3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93][10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总经理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12]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116][118]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列席董事会会议[119]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6][12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7] - 每年将弥补亏损和计提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的4%奖励员工,1%奖励非独立董事董事[128] 利润分配政策 - 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4]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0] - 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十五天事先通知[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