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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科技(603256) - 宏和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
宏和科技宏和科技(SH:603256)2025-06-27 08:4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9][10] - 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4]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16] 会议相关时间与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17]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投票相关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37] - 部分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7]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7] 会议主持与表决 - 不同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股东会[28]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披露[37] -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37]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6][36][37] 报告与决议通过条件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作报告[31] - 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通过条件[38] - 累积投票制下投票表决权总数计算方式[39] - 股东会普通、特别决议有通过条件[44] 其他事项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30%需特别决议[46]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7] - 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相关方案[4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10年[49][50] -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0] - 未填错填表决票视为弃权[40] - 特定人员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49][50]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执行、总经理实施[52] - 审计委员会按决议实施事项并报告[52]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54]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