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该类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公告提案内容并提交审议[12]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费用与持股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董事提名与当选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及董事会可提名董事候选人[21] - 董事候选人提案应于股东会召开十日前送达公司董事会[21] - 当选董事所获票数应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的1/2[21]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7]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28]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9]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决议撤销与规则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3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订并修改,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办理[35]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7] - 公司应在2025年6月26日履行相关规则[38]
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