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301362) - 内部审计制度
内审机构设置 - 公司设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汇报工作[5] - 内审部负责人专职,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免[5] 内审报告与检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8]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内审内容与流程 - 内部审计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9] - 内容包括财务、内控等多种审计[13] - 日常工作先定重点、拟计划报批准后制定方案[15] 审计实施与结果处理 - 审计三日前发书面通知书,专项审计除外[15] - 终结出具书面报告报送审计委员会[16] - 被审计对象执行整改方案,内审部回访汇报[16]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审计回避制度[6] - 董事会授权内审部制定完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3] - 内审部建立审计档案并归档[18] - 被审计对象奖惩分明[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