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30136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设置 -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人[3]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 任期规定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15] 解聘要求 - 解聘总经理需提前1个月向本人提出解聘理由[15] 会议制度 -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定期召开[18] - 参加总经理办公例会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20] - 总经理办公例会应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参会人员[25] - 参加会议人员须准时出席,不能参加例会应请假[26]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需提前一天提交审定,通知提前一天发出[21]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以纪要或决议形式作出,经签署后由总经理班子实施,办公室督办[22] 投资与人事 - 总经理主持的投资计划需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经批准后实施并审计[28] - 总经理提名高级管理人员需征求意见提请董事会聘任,任免部门负责人需经会议讨论[28] 财务制度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重要财务支出需审核批准[28] 报告与考核 - 总经理每季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年终接受考核[30]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考核,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34] 离任审计 - 总经理离任需进行审计,失职致损应受处罚[35]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其规定为准[37]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经审议通过后执行[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