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民爆光电(3013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民爆光电民爆光电(SZ:301362)2025-06-26 11:1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8]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9] 工作流程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资料和筹备会议[6] - 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报报酬和奖励方式[13] 会议规则 - 会议由召集人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多种方式召开[16] 制度执行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并负责解释[21][22]